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7年(三年)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境内。公路运输:从京珠高速或107国道-309国道-厂址。铁路运输:从京广线-邯长线-厂铁路专用线。 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两台600MW的国产亚临界空冷燃煤供热机组,电厂燃用晋东南贫煤。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工艺,由 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烟气脱硫装置按一炉一塔设置,每台炉配置吸收塔、石膏浆液处理系统,工艺水系统、石灰石粉储存及浆液制备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 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7年(三年)石灰石粉采购45万吨。
交货期:暂定2024.03.01-2027.02.28。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国内火电厂石灰石粉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累计供货量达10万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合同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石灰石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