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竞谈-2024-2
2.项目名称:河南大学郑州校区西北角预留地土方外运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238000.00元,最高限价3156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财竞谈-2024-2 |
河南大学郑州校区西北角预留地土方外运工程项目 |
3238000.00 |
3156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河南大学郑州校区西北角预留地内有约8.2万方土方(以实际测量土方量为准)需外运,约2.3万方土方需要运至校区指定地点,并对相关场地进行平整。
5.2招标范围:本项目土方外运、内运工程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场地平整等工作,作业时需满足当地有关环保政策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3工期:15日历天;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当地环保等政策要求;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5.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或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及协调周边关系的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承诺函,格式自拟)
3.4.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注:响应单位需自行查询并附在响应文件内,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响应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0日至2024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