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铁路港西作业区2#仓储服务中心装修工程、2#宿舍楼装修工程施工;
2.2 项目情况:郑州铁路港西作业区2#仓储服务中心装修工程、2#宿舍楼装修工程,建设地点为郑州市航空港区,东侧为青州大道,西侧为徐州路,南侧为南海大道,北侧为灵润路。
2#仓储服务中心地上9层,地下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2726.85㎡,地上建筑面积15559.78㎡,地下建筑面积7167.07㎡,建筑功能为厨房、餐厅、办公、会议等,地下为机动车库。本次装修面积约15788.38㎡,地上建筑面积15559.78㎡,地下建筑面积228.6㎡。
2#宿舍楼地上4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283.68㎡,本次装修面积约5283.68㎡。
2.3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到位;
2.4标段划分:共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2#仓储服务中心装修工程;二标段:2#宿舍楼装修工程;
2.5 招标范围:
一标段:郑州铁路港西作业区2#仓储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材料供应、制作安装、运输、试验检测、竣工验收、保修、移交等)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墙地面工程、吊顶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前的维护、工程及设施移交、开荒保洁、质保期服务等相关施工内容。
二标段:郑州铁路港西作业区2#宿舍楼装修工程施工。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材料供应、制作安装、运输、试验检测、竣工验收、保修、移交等)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墙地面工程、吊顶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前的维护、工程及设施移交、开荒保洁、质保期服务等相关施工内容。
2.6 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提供无在建项目证明(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3个类似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类似公共建筑:服务中心建筑、行政办公建筑、文教建筑、科研建筑、医疗建筑、商业建筑、博物馆等),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如业绩不能体现相关内容,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标段: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3个类似居住建筑装饰装修业绩(类似居住建筑:住宅、宿舍、公寓等),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如业绩不能体现相关内容,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财务会计报表仅限于财务会计报表(即审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意见页。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查询。
3.5.5企业未列入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网站【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
(4)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3.6.3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个标段,但仅能中标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化招投标。
4.2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02月09日至2024年02月23日17: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