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康平公司燃煤倒运(3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康平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康平县,康平县位于辽宁省北部,县城距省会沈阳市为120km,距铁岭市75km,负责 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电站运营管理工作。 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电站建设有2台6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200MW。电站2009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4年。电站距离康平县4公里,距离沈阳市120公里,交通方便。 康平发电有限公司2×600MW超临界燃煤湿冷机组,设计燃烧的主要是大平、小康、三台子等附近煤矿的原煤,机组投产后掺烧内蒙地区的褐煤。按全年耗煤量300万吨,其中采用铁路运输180万吨,铁路运输采用底开车,其余120万吨燃煤供给依靠汽运从内蒙及周边等地采购,汽运煤运输车辆为非自卸车(大挂车)和自卸车。
2.1.2 招标范围:负责燃煤倒运装卸车、清理、攒堆、运输及临时煤场煤垛整形、压路机压实、钩机放坡、煤泥运输覆盖、防雨材料揭盖等工作,直至临时煤场储煤全部运回;招标人不提供车辆到临时煤场。自行提供车辆、机械、防雨苫盖材料、人员,将煤场煤向临时煤场的临时运出工作,以及临时煤场存煤运回至煤场或卸煤沟工作,负责倒运煤道路及临时煤场周边的卫生清扫工作;储煤最大期限为12个月,此期间不得发生淋雨和煤垛自燃。倒运回煤量每小时不少于400吨,每天不少于6000吨,临时煤场储煤每天不少于4000吨。自行对工作过程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不少于3个月(安装无线摄像头3处,并自备1T移动硬盘,便于保留及甲方抽查工作)。预计倒运量210万吨。
2.1.3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36个月为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炭倒运或煤炭运输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