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是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劳务服务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碳块清理、阳极碎块及碎阳极破碎、焙烧炉维修、短途运输及装卸车业务及零星劳务工作等。
2.3标段划分:六个标段
2.3.1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劳务服务项目(Ⅰ标段)
招标范围:4#、5#焙烧炉约34.8万块预焙阳极碳块碳块清理服务;
2.3.2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劳务服务项目(Ⅱ标段)
招标范围:3#、6#焙烧炉约24.6万块预焙阳极碳块碳块清理服务。
2.3.3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劳务服务项目(Ⅲ标段)
招标范围:约5.5万吨阳极废块及碎阳极破碎服务(详见分项报价表)。
2.3.4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劳务服务项目(IV标段)
招标范围:焙烧车间约300条火道焙烧炉维修服务。
2.3.5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劳务服务项目(V标段)
招标范围:原材料、碳块在各个厂区内的倒运、厂区间相互倒运及各类物资的装卸车服务(详见分项报价表)。
2.3.6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劳务服务项目(Ⅵ标段)
招标范围:石油焦配料、沥青上料等劳务工作服务项目(详见分项报价表)。
2.4项目投资估算:1294.775万元。其中I标段417.60万元,II标段295.20万元,III标段128.60万元,IV标段66.75万元,V标段291.225万元,VI标段95.40万元。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自然月。
2.6项目类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IV标段、Ⅵ标段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V标段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Ⅰ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劳务服务业绩累计服务金额超过300万元;
Ⅱ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劳务服务业绩累计服务金额超过200万元;
Ⅲ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劳务服务业绩累计服务金额超100万元;
Ⅳ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劳务服务业绩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万元;
Ⅴ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劳务服务业绩累计服务金额超过300万元;
Ⅵ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劳务服务业绩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万元。
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②资金往来证明(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扫描件等业务实际发生的佐证材料。业绩按佐证材料显示的结算金额累计;
3.4Ⅴ标段:投入本项目须配置至少8台自卸车、5台普通倒运车(不要求提供所有权属证明材料,但拟投入车辆均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车辆运力证明)。须配置至少5台装载机械设备(不要求提供所有权属证明材料,但拟投入机械设备均需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保险单,保险单必须在保险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6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19日17时至2024年2月26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