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
2.2 规 模:赞皇县集中供热项目,分别下设清河和曲江两个热源厂,总占地面积26亩,下设183个热交换站,供热主干线累计铺设46千米。其中,清河热源厂位于南清河乡北清河村,安装有58MW燃煤热水锅炉和58MW燃气锅炉一台,以及配套辅机设备,环保设备和一个热源控制中心,供热能力200-240万平米。曲江热源厂位于县城西部曲江村南,安装一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以及配套辅机和环保设备,供热能力为200-240万平米;2024年新增一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以及配套辅机和环保设备,新增供热能力为140万平米。同时建有一个集中指挥调度中心。目前集中供热入网面积350万平米,2023-2024采暖季,曲江热源厂实际供热面积143万平米,清河热源厂实际供热面积103万平米;
2.3 标段划分:河北分公司石家庄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赞皇供热项目2024-2025年运维工程;
2.4 施工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
2.5 计划工期:预计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共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招标人赞皇县集中供热管网、清河、曲江燃煤锅炉(含新增曲江70MW燃煤热水锅炉)及换热站生产调度、运维、燃料接卸、锅炉上煤、锅炉日常抢修(包含不超过50工日工程量)及热用户末端检查、处理缺陷、供热运维辅助业务等工作;非供热季所有供热设备、设施的保养及相关辅助业务等工作。负责二网换热站、管道、阀门、锁闭阀等设备的一管到户运维工作,包括所有热力机务、电气电控设备、所有网络设备及网络安全的维护工作。运维范围还包括以上区域内新增负荷。该项目采用全业务委托方式,并配置满足工作需求的车辆及工器具,按照上安电厂及石家庄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要求,自成体系完成本项目工作。运维范围还包括以上区域内新增负荷,新增负荷预计每年约20万平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供热经营许可证或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供热管网运行维护业绩或供热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01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