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前胡村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2024年锅炉炉内升降机搭设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锅炉炉膛内部升降机搭设、拆除及升降机操作3台次,升降机底部辅助平台搭拆3台次。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配合锅炉年度等级检修,炉内检修工期不超过35天。
本项目随机组的检修进行,时间预计在2024年4月1日-11月15日择机进行(根据停机情况确认具体安装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升降机安装修理或升降机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升降机)。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必须具有1个及以上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炉内升降机搭设业绩,附上合同封面、范围页、签订页扫描件。
3.项目经理要求:无。
4.安全要求:(1)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政府职能部门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截图。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2024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