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陕西公司煤化工厂区位于榆横煤化学工业区南区,装置建设规模为4×60000Nm3/h制氧空分装置、(6+2)×1500t/d投煤量煤气化装置、54万Nm3/h(CO+H2)净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MTO)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等主生产装置,配套建立4台480t/h的锅炉,2台100MW发电机组的自备热电站以及净水场、循环水场、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装置、罐区、仓库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装置于2014年7月全部竣工投产。煤化工厂区公用工程中心空分装置,氮压机冷却器自开车运行至今,运行期间进行过酸洗和胀管处理,目前设备已出现管壁变薄、管束变形、受压能力降低、漏水等问题;仪表空压机自开车以来从未进行维护保养,目前四台空压机仪表点故障频繁,容易造成突发性条件;放空阀存在气缸漏气现象,阀门密封性减弱,导致加载过程中升压较慢,且长时间运行存在碳环磨损。针对上述情况,现计划委托具备能力的维修单位对工程中心空分装置氮压机冷却器及离心压缩机进行维修服务。
2.2.2招标范围:本项目维修范围包括3台型号为5CII-5CPIIMX3N2,英格索兰生产的(一级、二级、三级各一台)空分装置氮压机冷却器;4台型号为P700,埃利沃特生产的仪表空压机;2台型号为5CII-5CPIIMX3N2,英格索兰生产的氮气压缩机。维修主要内容包括拆解、回装、备品备件及相关转子动平衡、性能试验、试车开车等。
具体维修范围及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或据实结算金额达到450万元,以两个节点先到为准。
2.4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马扎梁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5报价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2.6发票形式:开具税率为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以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查询为准);
3.3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3.3.1投标人为离心压缩机制造商的,须具有2020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1份销售业绩或维修业绩(提供制造商声明及合同扫描件);
3.3.2投标人为非离心压缩机制造商的,须具有2020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1份4C或P500以上系列离心压缩机的维修业绩(包含4C或P500,(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内容须至少体现:首页、内容页(明确显示维修设备品牌、型号、维修内容等)、合同签订时间、签章页等关键信息))。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2月27日09:00:00至2024年03月08日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