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秀水路 47 号。
2.2 建设规模: 4×58MW 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和 1 台 65t/h 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
2.3 计划工期:计划分两年实施,其中,脱硝系统改造、省煤器改造工期:202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10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外部线路改造、脱硫除尘系统改造、引风机增容改造工期: 2025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年 9 月 30 日, 160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括 1、2、3、4 号炉超低排放改造/系统工程设计、电气增容手续办理、 接入系统手续、规划施工手续、环保验收、特种设备验收、电气交接试验(包括新增和改建 设备继电保护定制整定、调试和传动试验) 、安全设计专篇、科技创新专篇、消防验收、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调试、试验、培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 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须具有 1个脱硝超低排放EPC 总承包业绩和 1个脱硫除尘超低排放EPC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业绩必须通过环保验收, 且投标时提供环保验收证明;(业
绩合同原件复印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 应的中文译本, 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 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 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 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 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 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以及中 国大唐集团公司公布的黑名单企业,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 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 17: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