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龙源霍邱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 项目规模:直流侧130.0924MWp、交流侧100MW
3 工程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冯瓴镇、潘集镇
2.1.2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主体工程项目:
①光伏桩桩头除锈、防腐处理
②电缆桥架安装高度抬升
③逆变器安装高度抬升
④与电缆桥架相关的光伏组串及支架安装高度抬升
2.临时工程项目:
①施工交通、施工临时供水、照明、供电及施工通讯;
②光伏方阵注水(抽水),以满足水上施工平台行驶,水上作业平台若使用油桶搭建,必须经过专业处理、且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③机械修配、材料加工等附属事宜;
④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置的临时环保设施,费用自理。工程结束后必须恢复原貌;
⑤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
⑥施工临时占地费用及手续;
⑦光伏场区既有设备设施的保护措施;
⑧其他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施工措施和临时工程。
3.配合完成施工期间民事关系协调工作,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补偿及恢复、民事协调等费用。
4.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承担建设期内施工人员的保险购买,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如未按工期完成,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给予违约考核。各方阵工期节点由承包人细化,总工期不变。
2.1.3计划工期
5.本工程计划2024年3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在合同签订后以发包人通知为准),项目总工期90天。
2.1.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龙源电力相关要求以及本工程施工图纸的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含设备安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