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 3#-4#机组过流部件抗磨蚀喷涂项目,招标人为新疆新华 木扎提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 3#-4#机组过流部件抗磨蚀喷涂项目。
2.2 招标编号:BRR23-HNS-ZB-017-001。
2.3 工程概况
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为木扎提河干流上游段水电规划中的第三个梯级电站,站址位于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拜城县境内,机组为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160MW,1、2 号 机单机容量 10MW,3、4 号机单机容量 70MW,水轮机工作水头范围为 278.12m ~308.07m,最小水 头 278.35m,最大水头 308.10m,额定水头 279m,引用流量 66m³/s。
2.4 招标范围
为保证 3#-4#机组在预定的检修工期内完成 B 级检修,对 3#-4#机组新加工的过流部件进行喷 涂。本次招标范围为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 3#-4#机组的顶盖、顶盖梳齿、底环、转轮、导叶等过流 部件进行喷涂、工厂试验、预装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含保险,两套过流部件(不含转 轮)由重庆水轮机厂至喷涂厂家往返运输,转轮由过流部件修复厂家至喷涂厂家往返运输)、交货 和现场开箱验收;承办设计联络会;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含图纸);对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试验 提供技术指导;提供现场技术培训服务;参加试运行、验收等;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 3#-4#机组过 流部件去喷涂内容。
2.5 交货时间:25 天内完成 3#-4#号机组喷涂工作。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供货通 知时间为准。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度(2020-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水轮机组过流部件 喷涂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7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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