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唐村镇。
2.2 项目规模:邹县发电厂及邹县发电公司职工食堂位于邹县发电厂院内,食堂餐饮主要服务对象为城区职工、单身职工、长白班职工、生产检修加班职工及运行职工。邹县发电厂及邹县发电公司共有职工(含离退休)3100人,其中邹县发电厂约1800人、邹县发电公司约1300人。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47/16-QT-09201 |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职工食堂餐饮制作、配送、窗口售卖等日常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运行班中餐、检修加班餐、大(小)修工作餐配送及生产现场送水等服务、窗口餐加工制作及配送,窗口服务,所属区域卫生保洁、设备设施维护修缮及更换等。 | 200元 |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近 5 年(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须具有不少于3项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类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07 17:30到2024-03-14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