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套) |
热电厂主厂房智能高频开关直流操作电源 |
C10=500Ah,含30kVA UPS电源 |
1 |
热电厂站用电直流操作电源分电屏 |
配套 |
1 |
综合过滤、原料区域、蒸发区域35/10kV变电所智能高频开关直流操作电源 |
C10=200Ah |
3 |
10kV分配(赤泥压滤、焙烧、分解、综合循环水3)智能高频开关直流操作电源 |
C10=100Ah |
4 |
智能放电装置(500AH蓄电池用) |
60A,220V |
1 |
智能放电装置(200AH蓄电池用) |
30A,220V |
1 |
智能放电装置(100AH蓄电池用) |
20A,220V |
1 |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天或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6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的制造商。(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或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至今)智能高频开关直流操作电源至少三个销售合同业绩,其中至少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 注:以上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未能体现评审要素,还应提供技术协议扫描件等能证明评审要素的有效证明材料。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及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