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名称: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2GW光伏基地项目(一期)220千伏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所在地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新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及阿克苏地区境内,场址中心坐标东经79.980°,北纬40.560°。
2.4招标范围
本标段拟新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1)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含本工程全部设计工作(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
(2)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设备与材料的采购及供货(除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注明甲供设备)、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含发包人提供的设备)的卸货、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保管、试验、安装与调试、以及管理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3)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
(4)分摊53公里22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二次设备扩建工程费用。
(5)项目临时用地征占、临时用地、质监、环保、复垦、林地、临时用电迁改等全部手续办理,协助甲方办理永久征地、电网、国土、环保、草地等全部手续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并网手续办理、涉网试验、电力交易系统、暂态建模、集控系统等;
(7)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承包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承包方负责。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及阿克苏地区境内,招标人指定点。
2.6计划工期:2024年6月20日前具备带电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拥有有效的安全B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对于“供应商电脑信息”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3月8日起至2024年3月14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