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州码头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3号泊位扩能改造工程二期(一阶段)工程总承包(PC)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3号泊位扩能改造工程二期(一阶段)工程总承包(PC)项目监理服务(PC)项目中所包括的3台卸船机、1台斗轮机、1座含煤废水处理站、7条带式输送机、1套卸船自动化取制样系统、2条散货堆场、1条斗轮机基轨道及相配套的装卸工艺、道路、生产及辅助设施、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给排水、消防、环保等工程。
2.1.2.服务期:自所监理项目开工之日始,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总工期20个月)。
2.1.3.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国能(福州)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具有水运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万吨级码头及以上工程的新建或扩建监理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水运工程或港口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