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核桃峪煤矿和新庄煤矿煤流运输系统带式输送机滚筒包胶、硫化接头工程(框架协议 2 年)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庄煤矿中央胶带大巷、石门带式输送机、仓上转载带式输送机、井底清理撒煤带式输送机、201煤仓下口甲带给料机、101煤仓下口甲带给料机于2022年5月安装投用,现部分滚筒脱胶,影响煤流运输系统的稳定运行,造成输送带跑偏、磨损皮带,降低维修频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现对滚筒包胶、硫化接头外委。
核桃峪煤矿主斜井一部、二部带式输送机、东胶带大巷带式输送机、主井生产系统带式输送机自2019年投用以来,用于基建期巷道掘进的工程煤和矸提升,以及工作面回采期间过断层时矸石进入主斜井煤流系统,造成胶带面和滚筒包胶损伤、磨损、脱胶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确保煤流运输系统正常运行,需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滚筒包胶、皮带接头硫化。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正宁县周家镇核桃峪煤矿、宁县新庄镇新庄煤矿
2.3 规 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Mt/a
2.4 工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框架协议期2年。最终结算以实际用量据实结算(合同期满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二者任一条件满足时,合同终止)。
2.5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范围为核桃峪煤矿、新庄煤矿煤流运输系统带式输送机滚筒包胶、硫化接头框架协议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3.2.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滚筒包胶或钢丝绳芯输送带硫化接头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反应合同内容关键页扫描件);
3.2.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27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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