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战略部署,助力乡村振兴提供电力保障,对不满足电网延伸通电条件的偏远农牧户,采取新能源供电方式解决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等用电问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保障偏远农牧户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通电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初步统计,结合现阶段摸排反馈,全区未通网电且有通电需求农牧户位于9个盟市,总户数为20879户。
本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由内蒙古能源集团代建。
2.2招标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偏远农牧户通电升级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质保期运维服务等内容。
主要包括:
用于项目的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竣工图编制等;
项目所有设备与材料采购,全部设备的运输、试验、安装与调试、质保期运维服务等内容;
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竣工验收配合工作;
工程建设监理费不在本标段范围内。
2.3 相关要求:
2.3.1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3.2 工期要求:
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5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024年9月30日前全部通电。
2.4工程承包方式: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提供证书影印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影印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高级工程师证书或有效的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新能源(风电或光伏)EPC总承包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职务的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新能源(风电或光伏)50MW及以上EPC总承包业绩1个,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包含盖章页及关键页等材料),并提供至少一张有效发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4其他要求:无。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2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