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
项目规模:6.30344MWp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潮州潮安赤凤峙溪村光伏发电项目
标段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内容和范围:潮州潮安峙溪村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建设容量为6.30344MWp,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EPC工程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接入系统(包含并网手续办理)并网点相应改造;
(2)项目光伏组件、支架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
(3)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行、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含水保、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
(4)光伏组件布置主要位于坑塘水面光伏支架上,采用单排立柱形式的固定倾角式光伏支架,支架通过抱箍固定于预制桩上;逆变器固定于预制桩上,箱变和开关站安装于钢结构平台上,钢结构平台焊接于预制桩基础上;
(5)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根据项目需要开展);
(6)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根据项目需要开展);
(7)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8)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地形测绘和地质勘察的全部内容以及后期服务所产生的全部工作(包括地勘报告审查),具体以勘察任务委托书及招标方实际委托为准。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地质勘探、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各种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承包范围并包含在报价中,具体详见第五卷技术规范及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1.EPC单位进场:2024年05月01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初步设计评审:2024年05月15日
3.动工: 2024年05月30日
4.并网: 2024年08月30日
实际开工日期按照监理人或者业主指令上载明的日期为准,总工期不变。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所有联合体成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3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个单体1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EPC/PC总承包合同业绩;或自2021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有1个单体1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设计和施工业绩(可以是不同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业绩,不含分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业绩,不含分包业绩;如为非联合体投标应提供所有范围对应业绩。
业绩需提供如下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工程范围页、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监理或业主签字盖章的竣工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注册于投标人,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需本人手写签名。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经理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接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安全要求: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暂扣状态视为无效)。如为联合体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接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自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需出具有关单位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5.联合体投标: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须有联合体投标协议;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3月20日- 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