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衡水发电厂)位于河北衡水市西郊八公里处。恒兴公司燃料卸车设备的设计卸车能力按4×300MW的发电量设计,卸煤设备为两台翻车机、铁路专用线线路6条,其中重车线2条、空车线路2条、人工卸车线路1条、机车线1条,具备两台翻车机同时卸车作业的能力,燃料卸车设备参加燃料集控运行,运行方式以程序控制为主。
2.2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330MW机组煤底清理承揽服务(三年),主要工作内容有:清理火车车底煤、冻煤期清理翻车机篦子和清理除大木器以及日常铁路专用线区域现场卫生清扫,每年预估车煤底数量约2.5万吨。人员和技术标准等相关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共计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火电厂的类似劳务或承揽或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2日00:00至2024年03月28日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