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
2.2 规 模: 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一期示范项目PC工程。
2.3 标段划分: 雄安分公司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一期示范项目PC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河北省雄安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随主体建设进度施工,施工时间及并网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安排人员提前进场。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为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一期示范项目PC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前期:配合招标人完成全部前期手续办理;各类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
(2)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设备要求采用国产品牌)、接货、卸车、保管、存储场地、成品保护、转运等;设备监造(监造单位及标准应满足公司有关要求)。
(3)工程施工:包括光储直柔系统、光伏系统(包含光伏座椅,东侧门卫岗亭屋顶光伏及光伏水景系统)、压控步道系统、微风发电系统、雨水发电系统的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基础、预埋件、电缆管沟、埋线等未列入工程量清单工作)、汇线、试验、调试、接地、消防等,施工协调(包括与建筑物业主和供电部门的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二次倒运等。
(4)工程验收: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
(5)服务及培训:质保期内的技术服务、培训,项目参赛相关视频制作、路演等工作。
(6)手续办理:办理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及审查、安全预评价、建设期工程保险等。
(7)招标范围内所有对内、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
(8)数据接入:接入公司综合能源管控平台及公司指定监控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压控步道系统、微风发电系统、东侧门卫岗亭屋顶光伏、光伏水景系统、储能装置、V2G充电桩,直流微网能量管理系统等相关数据。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上述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及一切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个光伏或储能或光储直柔微电网总承包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封面、建设容量、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主要信息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项目经理资质文件,且均须在有效期内。(备注:项目经理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一项光伏或储能或光储直柔微电网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任命文件、或能体现其任命的合同相关信息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3.2.5其他要求:1.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2.项目执行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3.分包要求:工程的主体关键工作不得分包,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以进行分包,分包单位应具有与分包工程相应的资质;分包只发生一次,不得再次进行分包;分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一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01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