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包括清洁能源公司本部及所管理的约 24 个分子公司,公司本部位于郑州 市高新区碧桃路合欢街交叉口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 D11 组团;其他分子公司所辖地市包 括三门峡、洛阳、平顶山、许昌、新乡、商丘、周口、漯河、开封、南阳、信阳等 11 个地市(具体地址附后)。根据公司生产实际后续可能在其他地市开发项目。
2.2 项目概况:招标人目前共有职工约 560 人、各工作驻地设食堂共 18 处。
清洁能源公司本部设职工食堂 1 处, 食堂面积约 300 平方米, 日常用餐人数约 100-120人,因举办会议、接待等特殊活动就餐人数会有所增减(增减幅度约 20-50 人)。
公司所管理风电场、项目部共设食堂 17 处,其中,三门峡区域有职工食堂 7 处,分布 在陕县、渑池、灵宝、卢氏区域;洛阳市有职工食堂 3 处, 分布在宜阳、伊川、新安县等地; 平顶山市设食堂 3 处,分布郏县、鲁山地区;信阳市设食堂 2 处,分布在商城、固始地区; 漯河设食堂 1 处,位于临颍县;开封设食堂 1 处,位于龙亭区。以上数据仅作参考,服务期 内食堂数量、分布地点、用餐人数及委派服务人员需求结合实际可能有所调整, 具体以甲方
实际需求为准。
2.3 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一年服务期满,甲方同意与乙方续签合同的,经双方协商 一致后可续签一年合同;第二年服务期满,甲方同意与乙方续签合同的,可再续签一年,合同单价金额不变。
2.4 招标范围:为清洁能源公司本部餐厅及所管理风电场、项目部职工餐厅提供餐饮管理服务, 包括食堂管理、后厨保洁、食材采购及配送、菜品供应与制作、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安全管理等全过程餐饮管理服务。结合招标人电力生产性质, 需投标人全 年 365 天不间断提供上述餐饮管理服务(含法定节假日),保障职工早中晚三餐全年无休供应。食堂地址、用餐人数以及需派驻服务人员清单详见报价文件及技术文件。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业绩要求:近 5 年内(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执行中的合同将被视作有效业绩) 须具至少有 2 项食堂餐饮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3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1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