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标段 1-新疆能源化工智能报表系统升级项目
1.1 企业概况
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能源化工),是由公司控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参股的大型国有企业。
1.2 项目现状
目前水电新能源智能报表系统和集团公司产业数据中台日报基础数据均需各电站手动 进行填报,现报表系统维护周期较长,无法满足当日报表增加、变更维护需求,无法实现 智能统计、智能分析、可视图表展示功能、自主推送、指标自定义等功能。需对现有报表 系统升级改造。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60 个工作日内上线。
交货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 559 号新疆能源化工(东方智慧 园一期)
(2)标段 2-哈密北 100 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地点:哈密北 100 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境内,场 址位于巴里坤县东北部 117 千米,距离三塘湖镇 48 千米,地貌地形平坦开阔,场区地表植 被不发育,呈戈壁荒滩地貌。海拔高度在 550~600 米之间,场区西侧有国道 G575 通过,
交通较为便利。
建设规模:哈密北 100 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规划建设风电装机容量 100 万 千瓦,新建一座 220 千伏升压站,配套建设 10 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具体接入方 式以最终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时间 2024 年 5 月中下旬,计划投产时间 2025 年 12 月 30 日。
设计服务期限 招标范围内工程全部勘查设计工作开始至竣工验收完成。(详见第二卷第 五章发包人要求)
(3)标段 3-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市
项目整体进度: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申报取得承装(修、试)四级资质并开展相关业务, 目前已取得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 试)类(承装四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资质,并实现技术监督业务工作自主化,公司 现有试验检测仪器不能全覆盖设备技术监督工作需要,需对缺少相关试验设备进行补充;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所有试验设备供货及调试工作,通过验收后进入 2 年质保期。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 30 日内完成所有试验设备供货及调试工作,质保期 2 年(详见第 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新疆哈密市(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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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 务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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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1-新疆能源 化工智能报表系 统升级项目 |
对新疆能源化工现有新能源智能报表系统(开发厂家为:帆软软 件有限公司)进行升级,满足当日报表增加、变更维护等需求, 实现数据智能统计、智能分析、可视图表展示、自主推送、指标 自定义等功能,达到以下目标: a.保障报表平台的先进性和功能完善性; b.保障报表平台对于现有业务的支撑性; c.基于现有业务需求,高效、快速完成相关报表页面开发,并具 备后期能够灵活维护的功能; d.和现有移动端应用打通,实现生产指标推送; e.人员赋能培训,保证公司人员能够独立进行页面维护; f.在使用过程中提供多种渠道的技术支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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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2-哈密北 100 万千 瓦风储一体化项 目勘察设计 |
哈密北 100 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项目全部勘察设计 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装机容量 100 万千瓦风力发电场及附属设施(包含 10 万千 瓦/20 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新建一座 220 千伏升压站及附属设施 的勘测工作,即工程地质勘测、地形图测量(风电场区为 1: 2000,220 千伏升压站为 1:500)、提供征地相关技术资料等。 (2)装机容量 100 万千瓦风力发电场及附属设施(包含 10 万千 瓦/20 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新建一座 220 千伏升压站及附属设施 的招标设计,编制所有设备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 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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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 务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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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编制设计报告、微观选址报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消防图设计等。 (4)竣工图编制,对项目进行技术归口、协调、设计符合性复 核; (5)提供工程勘察设计全过程的现场服务,参加评标、合同谈 判、设计交底、现场代表、图纸交底、达标投产报告、设计总结 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工作等。 (6)勘察设计服务及交付资料符合勘察设计规范、消防规范、 建筑规范、安全三同时、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对设 计的要求;设计资料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满足智慧电场设计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电投集控中心接入要求。 (7)除上述工作外,需开展国家电投新疆公司风电、光伏新能 源项目,配套 35 千伏开关站、110 千伏升压站、220 千伏汇集站 及附属用房、水泵房、警卫室、综合楼、危废库标准化图集设计、 图集工程量清单编制,并负责标准化图集设计、图集工程量清单 须通过新疆公司审核。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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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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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3-新 疆能源化工集团 哈密有限公司试 验检测仪器设备 采购项目 |
对开展新能源电气设备技术监督所需的电气检测试验设备、油品 检测设备等进行采购,共计 29 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 1-新疆能源化 工智能报表系统升 级项目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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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 CMMI 3 级及以上证书。 (2)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 至少 2 个电力行业项目的大数据、生产管理类的数据分析项目等同类业绩(*需 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供货内容、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竣工证明 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标段 2哈 密北 100 万千瓦风 储一体化项目勘察 设计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 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 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具 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 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为准)完 成不少于 2 个 20 万千瓦及以上陆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同时应具有近 5 年 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为准)完成不少于 2 个 220 千伏及 以上汇集站勘察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 字页、设计成果评价表等证明材料); (4)设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 格,近 5 年内须至少具有 1 个 10 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勘察设计业绩和 1 个 220 千伏及以上升压站勘察设计业绩(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提 供设总任命文件、合同扫描件);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标段 3-新疆 能源化工集团哈密 有限公司试验检测 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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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 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为产品制造商或具有代理资质的销售商(代理商必须取得厂家 授权书)。 (2)投标人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 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 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3)投标人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 有同类设备 2 个及以上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 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 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近 36 月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