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苏大丰 H8-2#300MW 海上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大丰区毛竹沙北侧海域。场址呈东西向的不规则多边形,场址西侧为陈家坞槽,东侧为草米树洋。场址中心离岸距离 72km,水深 7.5~20.9m。大丰H8-2毛竹沙海上风电场共安装11座灯桩及6座AIS航标,于2023年1月验收完成,现已进入运营期。
2.2招标范围
江苏大丰H8-2毛竹沙海上风电场航标维护服务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江苏大丰H8-2毛竹沙海上风电场11座灯桩及6座AIS航标的维护与抢修等工作,且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程的要求,编制航标航道维护、抢修方案,维护报告及维护工作需符合国家海事部门航道航标维护相关要求。
2.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1个及以上沿海/近海航标维护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等信息);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至少具有1个沿海/近海航标布设或维护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4月7日09时整 至 2024年4月15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