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乌兰布统苏木最南端,浑善达克沙地的东南边缘,东与芝瑞镇、桦木沟林场毗邻,南与塞罕坝机械林场隔河相望,西与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接壤,北以S304、克承高速(在建)为界。项目区整体呈条带状,区域内多山区坡地,地处东经116°53'4.29"~117°5'14.64″,北纬42°23'12.93″~42°30'50.73″之间。本项目治理区域总面积额约2.28万亩,其中裸露沙地综合治理约488.1亩;林地(非沙化土地)巩固提升约22321.7亩,通过人工补植乔灌木、种草、工程固沙、管护等措施达到巩固提升的目的。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浑善达克-科尔沁沙地南缘治理一期先导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对全部建设工程内容及2年管护服务进行招标,内容包括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施工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乔木、灌木、草种、灌溉用水等全部施工材料)的采购供应、检测、验收及工程全面管护期的服务等内容,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与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工期6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具体截止日期以完工验收之日为准。
项目计划管护期2年,管护期自完工验收之日起算,直至完成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营造林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林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生态修复类(植树造林或荒漠化综合治理)设计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已竣工或已进入工程管护期的生态修复类(植树造林或荒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合同须体现具体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验收证明等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在生态修复类(植树造林或荒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上担任过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经历(须提供合同文件,并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21、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2)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方。
(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4月8日09时整至2024年4月15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