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清电新能源公司安福协鑫电站增加一次调频设备及涉网相关试验项目 | 1.负责新能源一次调频快速频率响应系统及PMU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性能试验、试验报告、AGC/AVC控制能力测试和与调度主站联调、电能质量测试、培训、第三方检测及验收工作。 2.投标方保证提供的新能源快速频率响应系统满足本地调度或主站对本产品的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入网实验检测。并网性能测试、快速频率响应功能装置入网试验必须委托中国电科院或调度认可的试验单位开展快速调频改造功能验证试验,并最终通过当地电网备案。且相关设备及调试需满足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 3.提供设备安装及试验、使用的说明书。 4.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5.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约定的目的地。 6.如设备标准、规范与本规范的条文有明显的冲突,则投标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招标方,并经招标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 7.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投标方有责任接受招标方的选择。8.日常快速维护服务:投标方提供7×24小时日常维护及售后服务。工作日保证在8个小时内响应招标方需求;法定节假日保证在24小时内响应招标方需求。 9.投标方负责一次调频与AGC/AVC系统、远动、能量管理平台、逆变器和PMU系统的接口接入及与各系统软件升级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费用。 |
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及试验、调试及与当地调度的联调工作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清电新能源公司安福协鑫电站增加一次调频设备及涉网相关试验项目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未进入重庆公司系统内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的承包商。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公司禁止投标的情形;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8.对于集团公司及重庆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本项目所提供的快速频率响应装置的软件必须通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者国网江西电科院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证书。 2.快速调频功能验证试验须具备新能源入网试验相关CMA资质或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具有2项及以上类似一次调频系统项目合同业绩。 |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2024年 04月 08日至 2024年 04月 15日 9: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