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采空区治理一期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哈尔乌素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东部,属晋陕蒙交界地区。目前哈尔乌素露天煤矿剥离工作线已进入小煤窑采动范围内,采空区顶板稳定性不断降低,采矿生产安全风险较大。为消除采空区塌陷和高温火区对生产的影响,确保露天矿下一步的正常采剥工作,实现哈尔乌素露天煤矿安全、高效、绿色发展。现亟需开展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采空区治理一期工程。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采空区治理一期工程施工范围内小煤窑无序开采,地质条件较为复杂,治理范围与治理规模较大,不仅需要小煤窑采空区探测施工,还需在端帮道路施工超120米的深孔进行充填治理,配套建设如充填站等地面辅助施工工程,探测及治理工程施工与露天矿穿孔、爆破、采剥、运输等生产环节高度交叉。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采空区治理一期工程施工既面临采空区地质灾害治理的问题,也应全面配合露天矿全作业流程工序,保证露天矿安全高效的生产接续。
2.1.2招标范围: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采空区治理一期工程以“先探后治、探治一体”为原则,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
(1)开工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
(2)开工前绘制充填注浆站建设、供水管理等图纸。
(3)每月编制施工计划并绘制施工图纸。
2)采空区探测、监测部分
包括未探明采动影响区和未探明非采动影响区精细化探测,探测区域面积预计193.44万平方米,设计进尺预计430245米,地质勘察钻孔预计1320米,煤田测井预计1260米;采用人工巡查、无人机巡查、地表位移监测站对施工区域进行地表变形监测与工程地质测绘。
3)采空区治理施工部分
(1)已探明采空区、未探明采动影响区和未探明非采动影响区的充填治理。充填体积预计203.0987万立方米,设计充填钻孔进尺预计48304米。
(2)修建充填治理所需的注浆充填站、敷设用水管路、用电线路,配备项目所需制浆、破碎等设备设施,做好蓄水池防渗等,费用包含于治理费中。
2.1.3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47个日历天。其中:已探明采空区充填治理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未探明采动影响区和非采动影响区精细化探测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未探明采动影响区和未探明非采动影响区充填治理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采空区治理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矿业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高级职称(矿业工程或地质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开都河公司柳树沟水电站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开发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柳树沟水电站是开都河中游河段水电规划中的第六个梯级电站,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州)境内。距下游已建成发电的大山口水电站河道距离约10km,距上游察汗乌苏厂房10km,由察—柳公路相连,交通方便。东距和静县公路里程约100km,距库尔勒市公路里程约150km,距坝址区最近的乡镇─哈尔莫敦乡约70km,全部为沥青及混凝土路面。
水电站巡视检查是监视工程安全运行的一种重要方法,是大坝安全监测的重要内容。通过巡视检查可以及时发现一些仪器极有可能遗漏的异常现象,如裂缝产生、新增渗漏点、坝基析出物、管涌以及局部变形等。根据有些国家统计,大坝约有70%的老化和异常现象,是由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我国梅山、柘溪、陈村、白山、洪门等水利工程重大问题也是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的。实践证明,工程安全监测中只有仪器监测是不够的,即使监测仪器布置的再多,自动化监测系统再齐全,也离不开技术人员的现场巡视检查。只有把仪器监测与现场巡视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更好、有效地监视大坝安全。
在传统的巡视检查中,通常采用人工巡查+书面记录的模式,以人工现场巡检为主。传统的巡检方式不仅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导致巡查成本居高不下,同时由于巡检人员素养参差不齐,存在工作效率低、主观性强等问题,容易导致缺陷漏检或识别不准确等现场发生,因此难以满足现代化安全运行管理的要求。采用无人机搭载摄像和观测设备,对主要或重点水工建筑物及其周边构筑物进行巡视检查是提高巡视检查质量的可靠手段。现计划在柳树沟水电站的合适区域建立无人机智能巡视基站1座,对重点区域进行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并利用现代大数据、机器视觉、计算机图像技术和AI深度学习算法对无人机巡查信息进行采集、传输和存储,并进行成果应用和信息挖掘的专题研究。开发智慧化巡视检查平台,实现巡视检查的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管理。实时展现各主要水工建筑物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新的缺陷和已有缺陷跟踪技术,对缺陷实行分级管理和处理,全面提升水电站运行的智慧化管理水平。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采购范围为在柳树沟水电站合适区域开发包括全自动机库、无人机飞行器、通信供电设施、飞行控制系统和智慧化巡视检查信息平台的一整套水电站无人机巡视检查系统。对覆盖范围内的水工建筑物、尾水河道及边坡、库区河道及边坡、交通道路边坡等重点区域进行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并利用现代大数据、机器视觉、计算机图像技术和AI深度学习算法对无人机巡查信息进行采集、传输和存储,并进行成果应用和信息挖掘。对发包人1名人员培训并取得CAAC或其他与本项目使用无人机适配的无人航空器驾驶执照,协助发包人办理飞行报备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
2.1.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实施方案;5个月以内完成固定基站建设进入试飞调试阶段、完成巡视检查平台开发,相关研究成果嵌入平台试运行;2024年12月中旬,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并提交研究报告,项目具备验收条件。
2.1.4服务地点:新疆和静哈尔莫墩镇向西50公里处察汗乌苏营地及70公里处柳树沟水电站。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利枢纽安全监测(或安全监测软件开发)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水利枢纽安全监测(或安全监测软件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7 18:30:00。
新疆公司开都河公司柳树沟水电站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开发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