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南高崖乡东部
2.2 标段划分: 天镇70MW新能源产业项目生态修复工程标段包1
2.3 计划工期:绝对工期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4年4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8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配合完成验收。工程质保期为2年。
2.4 招标范围:天镇70MW新能源产业项目集电线路塔基基础、风机吊装平台、吊装平台边坡及风电场道路边坡覆土、种草、种树、挡土墙等。
投标人负责以上工程施工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本工程所有材料和设备的卸货、验收、保管,建设期工程保险。2.配合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配合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环境保护监测与验收,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工作。3.提供施工及试运行所必须的安全设施、器具、标识牌。4.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但工程范围中应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以上内容。5.施工外部关系协调,投标人负责本标段施工外部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取土、购土手续办理,由于办理取土、购土及相关运输工作所需的与当地乡镇、村组、村民的协调;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纠纷的协调;由于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征地问题阻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其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投标人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6.施工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等,导致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协调赔偿并妥善解决,如因此工期延误,招标人将按照延误时间予以考核,对上述原因引起的赔偿招标人有权直接扣减工程款补偿给个人或相关单位。(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植被恢复或绿化施工的业绩,单项合同业绩中植被恢复或绿化施工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合同封面、能体现绿化施工相关内容与金额的页面、合同签署盖章页、合同签署日期的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1日09时30分起至2024年04月18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