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榆社县台曲村,距太原东南方向120公里,距榆社县城城南10公里处,紧靠太焦铁路线,电厂门口与太长高速贯通,另外还有东吕高速纵贯榆社东西,榆洪公路榆社县城至电厂段为3级油路,直通电厂。
2.2 规模:本项目新建2×116MW燃煤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设计供热能力为232MW,向榆社县中心城区供热。
2.3 建设工期:6个月。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2台功能完整的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包括:汽水系统、燃烧系统、钢结构、本体管道、本体附件、专用工具、随机备件、技术资料等。本采购范围未列出的接口点,由招标人现场指定接口位置。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安装现场指定位置。
2.6 交货期:锅炉交货期为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9月15日(计划在合同签订后60天开始交货,具体时间接招标人通知)请各投标人填写锅炉的详细交货时间表,同时请各投标人提出最短的交货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锅炉A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台116MW或同等级别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首页、设备内容及容量、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10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15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