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大别山电厂三期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工程和玉环三期1×1060MW扩建项目给水泵汽轮机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一为:大别山电厂三期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工程给水泵汽轮机及附属设备采购;标段二为:玉环三期1×1060MW扩建项目给水泵汽轮机及附属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标段一由招标人所辖的大别山电厂三期(即:黄冈大别山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标段二由招标人所辖的玉环三期(即: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标段一:交货期以招标人约定为准。拟定大别山电厂三期#5机组给水泵汽轮机埋件为2024年9月,给水泵汽轮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为2025年3月,#6机组交货期顺延2个月(具体送货时间由甲方通知为准)。
2.4 标段二:交货期以招标人约定为准。拟定玉环三期给水泵汽轮机埋件为2024年10月,给水泵汽轮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为2025年4月(具体送货时间由甲方通知为准)。
2.5 交货地点:标段一:黄冈大别山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项目建设工地现场。
2.6 标段二:玉电(玉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三期1×1060MW扩建项目工程工地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附营业执照)。
3.2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含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含)以上火电机组100%全容量给水泵汽轮机的投运业绩(不含改造,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合同首页、签字页、关键页和投运证明材料。)
3.3 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资格门槛要求的业绩均以“机组”为准,“1台套”为1台机组对应的设备,视为一个业绩。1个符合要求的合同中,若含两台机组的设备,则视为2个业绩,以此类推,如发现业绩有失实际情况,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其它部分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中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中的要求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4月10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22日 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