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兴城大道386号。
建设规模:扩建一栋3层建筑,建筑面积约625.22m2,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1标段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340.393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或“类似设计项目”或“类似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①或②或③条件之一: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完成过一项“类似施工项目”或 “类似项目”,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②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5年完成过一项“类似设计项目”或“类似项目”,且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③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近5年完成过一项“类似监理项目”或“类似项目”,且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受聘于联合体牵头单位。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3.4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5其它要求: 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22日18时00分00秒-2024年5月13日9时3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