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期工程容量为2×350MW热电联产机组,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蠡县规划区内,育才东路以南,规划经三路以东,南水北调管线以西,厂址一期东西长约800米,南北约380米,用地约27公顷左右,是河北省“十四五”期间的重点项目,于2023年3月23日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能源核字【2023】23号”文核准。本工程拟建设规模为2×35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供热发电机组。
招标范围:本标段桩基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汽机房、汽机基座、集控楼、锅炉基础、锅炉附属设备基础、炉后支架及基础、脱硫系统、冷却塔区域、升压站区域、公用系统辅助建构筑物、灰库、钢板仓、煤场、斗轮机、转运站及栈桥、集控楼、烟囱及烟道支架等桩基施工及桩基检测配合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要求详见合同条款及技术要求。
工期:120天,暂定计划2024年5月25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批准的时间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PHC预应力管桩或灌注桩或挤密砂石桩或长螺旋灌注桩等)桩基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其中至少有1份施工合同含PHC预应力管桩施工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PHC预应力管桩或灌注桩或挤密砂石桩或长螺旋灌注桩等)桩基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