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吉林公司长春热电厂新增汽车采样机改造工程采样楼及附属系统土建工程【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春热电厂厂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华能路1377号,建设 2X350MW供热机组,主要为长春市的市区供热及供电。
电厂燃煤采用扎来诺尔煤、霍林河等煤种。运煤系统按4X350MW机组规划设计,从翻车机到T-2转运站之间的带式输送机带宽为1400mm,带速2.5m/s,出力1500t/h,T-2转运站之后的带式输送机带宽为1200mm,带速2.7m/s,出力1150t/h。根据华能集团《燃料管理标杆电厂标准》(Q/HN-1-0000.08.001-2020)相关要求,以及华能长春热电厂2021年燃料专项审计问题提出的问题“现场检查发现无汽车煤机械化采样装置,采取人工采样、封装,未实现煤样不落地,采样信息未实时录入燃料厂侧管理系统”。拟增加一套汽车采样机装置,实现自动采样、封装和称重等符合标杆电厂要求。
2.2 施工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
2.3 采购内容:长春热电厂新增汽车采样机改造工程采样楼及附属系统土建工程的供货、施工、调试、试运行及售后质保,详见招标技术规范。
2.4 工期:45天,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土建工程合同业绩和至少1项钢结构工程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合同履行情况(含建设单位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考虑到现场施工场地狭小,且与运行交叉,施工难度较大,现场各系统接口位置分散,技术水平要求较高,请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自行到投标方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投标文件中附带经招标方签字盖章的踏勘证明,未提供有效的踏勘证明视为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14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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