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高桥综合供能服务站、台州市椒江区滨富路综合供能服务站地面沉降修复工程(包含工艺系统安全隔离、加油机拆装和系统试验与调试)。高桥综合供能服务站:地面沉降破损修复、出口地面改造、加油岛沉降拆除重新施工、工艺系统安全隔离和机电拆装以及其他零星施工;滨富路综合供能服务站:地面沉降破损修复、新增洗车机地面施工、加油岛沉降拆除重新施工、卸油房前增加明排水沟、工艺系统安全隔离和机电拆装以及其他零星施工。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2名(每座站点至少1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5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