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2×1000MW一次再热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甘肃公司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甘肃省汽车运输至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施工现场,厂内车板交货。
2.5 交 货 期: 2024年07月30日前。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甘肃公司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两台百万机组完整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及公用系统设备,包括预处理、低温烟气浓缩系统、高温烟气蒸发系统所有转动机械、压滤机、蒸发器、旋转雾化器、输灰系统及其配套设备、成品箱罐、阀门、电气设备、热控仪表等成套脱硫废水零排放设备及材料;负责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的深度设计优化及各设备系统耦合及设计提资,系统的设计、运行指标由投标方保证。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或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的成套设备供货合同业绩(要求采用的工艺为低温旁路烟气浓缩+高温旁路烟气蒸发,业绩合同为直接与火电厂签署),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工程名称及供货范围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1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