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厂前区,含回填种植土、土地整理、绿化种植及养护、喷灌系统安装及维护,景观照明安装,厂前区已有树木移植及养护、已有绿化给水改造等。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本项目总体目标建设“绿色低碳、智慧高效、多能互补、世界一流的综合能源示范工程”,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2)工期:施工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机168投产后1个月完成(暂定2025年8月28日前完成);养护期1年,养护期以绿化施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绿化工程类施工合同业绩2份(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绿化工程类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