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台磨煤机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报价人具有2个及以上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工程磨煤机设备2年及以上国内运行业绩(2022 年 1月 1 日前投运)。【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运行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页面,运行证明材料能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5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22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