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临河发电热力供应技术改造项目 |
供热主管道长约1100米,减温水、疏水管道450米,本标段包含供热管道的施工、部分材料的供货、管道施工的报备、土建项目的施工及用户流量计和阀组段安装(具体明细见招标项目清单) |
合同签订后70天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服务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设备类:(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施工类:(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临河发电热力供应技术改造项目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业绩:投标方应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中压(1.6MPa)及以上等级蒸汽管道施工已完工的改造业绩不少于2个。(附带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例如验收单或发票等)。 (4)项目经理:年龄不大于60周岁,担任过中压(1.6MPa)及以上等级蒸汽管道施工或改造的业绩(要求提供用户证明)不少于2个。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为本企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独立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至今财务报表。 |
备注:以上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