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王峰矿井副井工业场地竖向道路及排水布置(一期)工程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王峰煤矿副井工业场地,工程包括工业场地道路、人行道、硬化场地、铺砌场地、风井场地大门、围墙、道路边护坡及挡墙等。
2.3、招标范围:道路为沥青混凝土道路,宽度分别为9m、7m、4m,道路面积18657㎡;人行道为方砖铺砌,面积2645㎡;混凝土硬化场地面积11699㎡,广场铺砌场地面积10524㎡,停车场铺砌场地13443㎡,六棱砖护坡面积135㎡,混凝土砌块小挡墙长89.05m。
风井场地包括4m宽混凝土道路1519㎡,停车场铺砌场地3460㎡,砖砌围墙218m,4m宽金属大门一座。
2.4、项目地点:韩城市王峰煤矿
2.5、工期:开工之日起180日历天。
2.6、质保期(工程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2.7、质量:1.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标准、规范,达到合格等级。
2.资料标准:《煤炭建设工程资料管理标准》NB/T 51051—2016 、《煤炭建设工程资料归档及档案管理规范》NB/T 10223—201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有效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各年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3项类似项目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服务范围、合同期限、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签字页。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3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3)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22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