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兴泰公司200MW/80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占地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10100平方米,主要建设200MW/80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一座,包括储能单元区、升压站及配套环保、安全、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分期建设,第一期为110MW/24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2.2招标范围:
10MW/40MWh全钒液流+100MW/200MWh磷酸铁锂储能设备,储能电站、升压站等所有项目相关设备,房屋、基础及配套所需地坪、道路、防火墙、事故油池、围栏等,给排水系统,220kV升压站主变、户内GIS、全套安全自动化及继电保护装置(不包含线路送出和对侧变电站设备),0.4kV/6kV电缆、35kV集电线路、35kV开关室及二次保护测控装置,储能公用变压器、电站备用变压器、380V开关室及二次保护测控装置,直流系统及二次保护测控装置,整套调度数据网通讯装置,照明及事故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集控中心,在线监测系统,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包括场地植被的手续办理、移植、砍伐、处理等系列工作、“五通一平”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并网检测、试运、培训、移交生产,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
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3 计划工期:确保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期110MW/24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2024年7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2.4 项目地点:邢台市信都区祥和大街2666号。
2.5 质量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公司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单个工程)规模电池储能EPC总承包业绩。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合同,投标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合同应附联合体协议书),须至少包含:签订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符合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信息页。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一项100MW及以上(单个工程)规模电池储能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合同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不体现项目经理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3.2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
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2日00:00至2024年05月28日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