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华亭煤业公司新柏煤矿矿井中水回用及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煤业集团新柏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为新柏煤矿矿井中水回用及工业污水处理站扩容改造工程,主要内容是:(1)对现有200m3/h的污水处理站设施进行改造及扩建,新建的预处理系统包括3000m3调节池,一套500m3/h撬装式磁分离设备,1套500m3/h精密过滤器,同时保留原200m3/h预处理系统。矿井水处理工艺:采用“磁分离+精密过滤”工艺。(2)新增一套处理规模为1000m3/d的深度处理装置(包括1套超滤装置、1套反渗透装置),其中超滤装置处理规模1000m3/d,反渗透装置处理规模1000m3/d。(3)项目完成后预处理出水水质可以直接回用于井下生产洒水、地面冲厕绿化等用水节点的水质要求,但不可直接外排;经深度处理后,外排水水质同时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及TDS≤1000mg/L的要求。
矿井水出水(清水池)加固及加固后改造等;1)回用于井下洒水;2)经过新增的超滤+反渗透设备深度处理,浓水消毒后回用于煤场洒水、选煤厂补水;反渗透产水进入产水箱回用于职工洗衣洗浴用水、锅炉补水,剩余部分用于掺混;3)泵送至高位水池1,再回用于矿区绿化、道路洒水、冲厕、矸石山绿化等用水点;4)剩余原水在外排水池与反渗透产水进行掺混,使外排出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且满足TDS≤1000mg/L的要求。
本次PC招标范围为:新柏煤矿矿井中水回用及工业污水处理站扩容改造项目全部范围。投标人负责从井下排水和公用工程进入界区开始,到产品水送出,污水、废渣按要求排放。包括:预处理、深度处理两个工艺段。
2、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依据采购需求申请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必须按清单计价编制,工程量、材料、做法与工程量清单必须一致,不一致时,视为不符合采购需求申请要求对待,予以否决。
3.建设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新柏煤矿公司;
4.规模:小型;
5.范围:新柏煤矿污水处理站;
6.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开工,项目总工期 180 天,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设备及附属材料到货。
(二)其它说明
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费用自理,合理报价,如因未踏勘现场而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具现场踏勘证明。
其他说明:
请各投标人注意:2024年华亭煤业公司涉及多个单位中水回用工程招标,为了不影响实际现场施工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之规定,投标人拟派任的项目经理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本批次招标的项目,同一投标人在不同项目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则以预中标金额由高到低原则优先确定为中标人,另一项目中,顺位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同一投标人投标不同项目拟派任不同项目经理,不适用上述推荐原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2.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专用资格条件
2.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1)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资格能力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矿业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之一),具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污水处理(含RO膜或反渗透工艺)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5.其它要求:需提供项目经理2023年10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24日9:00起至2024年5月29日17:00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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