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松江北路999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雪花路99号、内蒙古乌兰浩特工业经济开发区中央北路1号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东北片区B类EPC施工总承包工程(第一批)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为东北片区黑龙江、沈阳、兴安、吉林、海拉尔共5家工厂EPC施工总承包工程。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详见技术规范与要求。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工作范围内)须提供资质为:
(1)施工: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投标:(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
(3)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各方须达到招标文件中的信誉要求;
(6)招标方只向联合体牵头人支付合同价款,牵头人在收到招标方付款后与联合体其他方自行结算。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提供项目经理2人,其中项目经理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社保证明(2023年10月(含)及以后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养老保险凭证)。
3.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设计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施工主要管理人员要求:1.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5人(每家工厂1人)、安全员5人(每家工厂1人)、材料员1人(兼任)、资料员1人(兼任);其中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投标阶段提供本次投标施工主要管理人员组建到岗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主要管理人员组建并在合同中明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5.信誉要求:(1)投标方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方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安全要求:无
7.其他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2024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