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其他人补充内容文本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车长岭一号1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车长岭一号1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
详见其他补充内容文本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31日17时00分00秒---2024年06月06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13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0日13时3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车长岭一号1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3]91号文件核准建设,送出线路工程已由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2024]6号文件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车长岭一号1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及升压站到长岭县龙凤变的送出线路,站内新建2台160MVA主变。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出线接至500kV龙凤变220kV侧,长度约为47.1km,架空线导线截面为400mm2,额定电压230±8×1.25%/36.75kV。22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出线1回;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集电线路进线4回。在主变35kV侧配置1套±40Mvar的SVG装置。
2.3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大兴镇境内。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含升压站及送出线路项目采用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包括升压站建筑结构工程、装修工程、场区道路、安装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并安装及送出线路输电线路工程、北龙线改造、岭太牵甲乙线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电力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预留工程及接口、备品备件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4.1升压站主控综合楼、危废库、附属用房等土建施工;主变基础、配电基础、SVG基础、站内构架基础、一次二次GIS预制舱基础、事故油池等;
2.4.2场区室外工程:道路、排水沟、围墙围栏、绿化、大门、电缆沟及盖板施工;
2.4.3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备基础、配电装置、建筑电气采购工程(调度自动化、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系统、通信系统、网络所有强、弱电系统等埋管采购工程);
2.4.4升压站站内所有电缆采购安装,站区水暖、通风、排污、照明、硬化、道路修筑、围墙修筑、门栏安装采购工程;
2.4.5接地网施工、施工材料采买,施工结束后聘请电力系统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满足验收条件)进行升压站接地网检测并由其出具测试报告,包括施工图审查及检测单位检测、验收费用;
2.4.6升压站站内一次电气设备、二次盘柜采购安装、通讯设备采购安装、设备及盘柜接地连接、防腐等,升压站内电缆桥架采购安装制作、电缆采购敷设及防火封堵,根据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进行站内电气设备试验并提交合格的试验报告,需充分考虑电网公司要求,主变压器系统、220kV配电装置、35kV配电装置设备、无功补偿系统、监控系统采购应满足发包人的技术规范书要求,在采购之前征得发包人意见,经过发包人正式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采购完成之后将相关采购合同交予发包人备案;
2.4.7负责升压站启动,完成风电场变电站电气一次各项试验,电气二次分系统及全站调试,保护定值计算(经电网公司认可),启动方案编写,提交合格的试验报告,完善设计及施工安装缺陷等工作;
2.4.8升压站主控综合楼、危废库、附属用房等内部地面、墙面、顶棚、楼梯间、走廊、大厅等防水及装修:防水材料、装修材料、卫生洁具、给排水管路、生活用电线路、照明、通信线路(电话线、网线)采买,投标单位需对二次装修方案进行设计,并且投标单位应明确表明其提供的装修施工方案为初步方案,并承诺在实际施工前,根据发包人的具体需求和审美标准,对二次装修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经过发包人正式确认后方可施工。未经发包人确认的装修方案,不得擅自施工,二次装修内容包含且不限于日后运行期间所使用的办公家具,企业文化标识,厨具,就餐桌椅,洗浴设施等,二年装修工程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五年防水质保期内修复维修工作。
2.4.9升压站内的消防管道(含地下、墙内隐蔽部分管道、阀门、消防水泵和消防栓)。包含升压站消防系统设计提交当地消防部门审查和备案,消防管道(含阀门)自高位消防水池至升压站的材料采购、安装施工,泵房内的消防管道、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工程完工后负责取得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二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
2.4.10风力发电项目送出工程设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工程所有合规性手续;送出线路及对侧变电站扩建改造等勘察设计;送出线路、对侧变电站扩建改造、通信工程等有关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配合发包人办理征租地协调和地方关系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2.4.11承包人应完成的送出线路工程项目及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
(1)建筑工程范围:①送出线路工程范围内塔基基础等;②水保及环保设施建设、植被恢复等;③接地工程,所有杆塔基础接地等;④对侧扩建间隔及其他工程。
(2)安装工程范围:①送出线路安装工程:配电设备构筑物工程、构支架、线路杆塔组立、架空线、套管瓷瓶避雷器等的安装及与两端接口的连接等;②光纤通信安装工程:OPGW的敷设及与两端接口的接续、必要的通信连接等;③对侧扩建间隔工程及其他工程。
(3)调试及验收工程:①对线路上的一二次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电网公司标准的交接试验,与对侧所有相关专业联调并最终取得电网公司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文件;②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协调并办理线路跨越、变电站内工作票等所有停送电手续,包括线路工程所有调试、测试、试验、验收;提供线路涉网保护定值,且负责分系统、整体启动调试直至送电;③同时提供防雷接地等所有必要的调试、测试、试验、验收报告(包含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文件);④工程完工后,通过环保、水保职能部门验收,取得验收批文。
(4)设备采购: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相关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购买。
(5)材料运输:负责本工程所需用材运输。
(6)其它施工及费用范围:①送出线路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永久征地、拆迁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经济林补偿费,迁坟补偿费、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应向土地出让方缴纳的费用、涉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工作及费用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缴纳税、费实行总价包干)。②其它租地及投标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投标人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的手续办理及费用。③送出线路工程中跨越铁路、高速、省道、县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所有的跨越手续办理及费用;④塔基永久征地及临时租地地上所有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青苗、树木、建构筑物、坟墓等)的清理及费用。办理建设用地合法手续须缴纳的税、费等。
(7)绿化工程,植被恢复、水保及环保恢复。
(8)施工过程中,架空线路、塔基、铁塔组立等所占用的临时场地和临时施工道路的费用、协调工作费用、超出临时租地范围的施工用地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土水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牲畜死亡费用、施工发生的阻工协调费用。由于投标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导致的协调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9)本工程涉及环境及水保敏感区域,工程区域施工过程与环境、水保恢复同步进行,切实满足水保、环保验收要求。
(10)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林业手续、国土手续及国网质检手续等,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承包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2.4.12建设手续办理(详参专用合同条款2.4.2)、地面和地下建构筑物/附着物的移除及恢复(如青苗、管线等)、高压线路迁改、施工辅助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工程质量检查及检测、验收及档案管理、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试运、并网发电(包括并网手续办理)、完成投资人要求的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的合规性文件的办理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并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1)手续办理:负责办理安质监及开工手续;办理临时用地、用电、用水、用气、通信等手续;办理特种设备检验及报备手续;办理设备运输等手续;办理政府及电网要求办理的各类手续等。
(2)前期工作:负责开展永久用地手续办理及相关征用工作,负责长期租地、临时用地的租赁及恢复,并通过验收;负责树木、草地的移植及恢复,并通过验收;负责地面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等移除及恢复,高压线路迁改,并通过验收。
(3)施工辅助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供水工程、风电机组安装平台工程及其他辅助工程的新建或租赁;配备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升压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负责合同约定期限各类设备的质保服务;提供各类设备的备品备件,提供办理设备检验、产品合格证明及使用说明书等;负责设备的单调和联调等工作。全面负责升压站工程建设施工管理过程中安全、质量、环保等保障工作;接受政府及职能部门、电网、相关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5)验收及档案管理:负责建设范围内的调试并网验收、性能考核、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及完成投资人要求的达标投产验收,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及各类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要求编制档案材料提交发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信息化管理。
(6)其他工作:负责缴纳工程保险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要求:334日历天。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5月30日
其中:主体工程于2024年6月30日开始(具体按开工报告日期为准),2024年9月底升压站施工完成,2024年10月底送出线路工程全部建设完成,2024年11月底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5年5月30日工程全部竣工。
2.6质量要求:
2.6.1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2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详见技术规格书。
2.6.3工程建设确保机组达标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担任过至少1项100MW及以上风电工程总承包或风电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含在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100MW及以上风电工程总承包或风电主体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含在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未完成审计的,应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3.5.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根据《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域外进入吉林省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中介服务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吉林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相应个人执业证书,进行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24年5月31日至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