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吉公司)位于延吉市东北郊经济开发区。电厂已安装2×210MW国产超高压燃煤供热机组,预留2×210MW超高压燃煤供热机组扩建余地。#1机组于2010年12月8日建成投产,#2机组于2010年12月28日建成投产,其配套建设的烟气脱硫装置等环保设施同步投运。延吉公司全厂水系统有汽机循环水系统、闭式冷却水系统、化学水系统、脱硫系统、含煤废水系统、厂区生活及消防水系统等。为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水平,延吉公司决定强化管理、统筹规划,对全厂水资源分级利用进行综合改造,创建指标先进、环保优良的绿色电厂。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包括新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尿素车间疏水回收系统、脱硫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化水车间水资源分质回用改造、含煤废水处理系统修复改造、脱硫废水修复处理工程改造,新增土建施工范围全厂区域建筑物生活用水接引,含地下施工及地面恢复;物资库房拆除1220㎡及物资库房新建1224㎡(砖混结构);厂房地面自流平施工及修复等相关工作。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含单体调试)、配合调试以及缺陷消除、资料归档等工作,并保证所完成的项目能够满足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
2.1.3工期:
从开工日至项目通过初步验收不得超过225日历天。
2.1.4建设地址: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处理水量:工业处理系统设计水量:100m3/h,
脱硫废水深度处理设计水量:2×3m3/h,
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设计水量:2×15m3/h。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工程建安工程或者环保工程建安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人员须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专职安全员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