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鸳鸯湖一期、二期电石渣年度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660MW)、 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1100MW)燃煤发电机组本次采购的电石渣(氢氧化钙)原料是在脱硫烟气处理时用的吸收剂原料。预估数量:17.5万吨,供货形态为固体粉末,运输方式必须采用四桥车辆运输。电石渣指标要求如下:Ca(OH)2(干基)≥90、Fe2O3≤0.24、SiO2≤4.5、MgO≤0.34、AL2O3≤2.44、水分≤12、细度250目≥90%过筛率、烧失量21.98、R2O钠钾氧化物≤0.1、SO3≤0.78。
2.1.2招标范围:
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和 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用电石渣采购,预估数量总量为17.5万吨,其中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6万吨,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11.5万吨。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投标人分批次向招标人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协议终止条件:框架协议项下的订单累计数量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数量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
2.2.2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 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石渣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