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PC)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即包括本工程的储能系统技术方案、设备采购、设备验收、运输及储存、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培训、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并参加由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方负责。详见第五卷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饶阳100兆瓦保障性风电场项目
标段名称:15MW(30MWh)配套储能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PC)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即包括本工程的储能系统技术方案、设备采购、设备验收、运输及储存、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培训、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并参加由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方负责。详见第五卷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电池预制舱及PCS等设备全部进场日期:2024年9月30日
储能系统设备安装完成日期:2024年10月30日
储能系统具备并网条件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储能系统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要求(若联合体投标,根据联合体协议,承担施工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以下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3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或PC完工业绩,或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施工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3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业绩(劳务分包业绩无效)。 2)设备供货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个单体项目容量3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供货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等证明文件、签订时间、完工或投运证明、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3.项目经理要求:(1)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全国建筑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为准。
4.安全要求:(1)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设备供货单位应具备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或储能系统集成中至少一项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认证文件。投标人投标方案所采用的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和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应提供具有CMA/CNAS 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2024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