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2 项目名称:桂冠电力广西隆安振东光伏发电项目大林地块 35kV 送出工 程 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
2.4 建设规模:35MW(交流侧 35MW,直流侧 48MWp)。
主要内容包括:大林地块 35kV 送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 竣工图设计,含审查等)、施工、 设备采购及安装、验收等,到 35kV 送出工程 建设具备送电条件所有工作。线路起自大林光伏场站箱变,终至振东光伏电站 110kV 升压站馈线 2 开关柜,线路长度:21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度 20.5km, 电缆路径长度 0.5km。架空导线型号:单根 JL/LB20A-240/30 铝包钢芯铝绞线。 架空地线型号: 架设两根地线, 一根为 JLB20A-50 铝包钢绞线, 另一根为 OPGW-50-36-1-1 光 缆 。 电 缆 型 号 : 35kV 交 联 聚 乙 烯 绝 缘 电 力 电 缆 ZRA-YJV22-26/35 3×300mm2。线路气象条件及污秽区划分:设计基本风速为 23.5m/s,覆冰 0mm。全线按 c 级污秽区设计。丘陵 35%、山地 60%、高山大岭 5%;坚土 20%、松砂石 35%、岩石(人凿)30%,岩石(爆破)15%;大运距离
14km,小运距离 0.75km。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06 月 15 日开工,2024 年 07 月 29 日送电投运,具 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2.6 采购范围:
2.6.1 广西隆安振东光伏发电项目大林地块 35kV 送出工程 EPC 总承包采购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建设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 试运、工程用地征占用、服务(含各类专题、合规性手续办理、并网手续办理、 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 ,施工用电 和用水、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设施及各类协调工作等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应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附件一:本标段合同施工范围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合格框架供应商及其应答文件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新能源项目升压站施工总承包及送出线路工程 EPC 总承包—广西桂冠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框架采购招标中标结果公示中的第一至第六中标人。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 目经理职务。
3.2.2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近 5 年(2019 年 6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35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的项目经理业绩。
(1)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投标 人企业内部任命文件等自证材料视为无效证明;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 译本等。
(2)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 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 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需要满足盖 章要求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商务文件、技术 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在相应部分应答文件首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 CA 章后即视为满足采购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应答 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7 日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