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润阳500MW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绿色供电项目已纳入首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新建新能源规模为风电300MW,光伏200MW,建设1座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115MW/460MWh储能系统及部分220kV架空线路。拟利用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东侧未利用地建设大型风光储发电项目。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风电场区的风机基础、箱变基础、35kV集电线路、接地、检修及进场道路、防洪排水、消防及植被恢复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纸及文件等EPC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设计,配合完成全站一体化监控的统一设计及各子系统间的协调;本项目与光伏场区的施工图设计分界点为220kV升压站站内35kV开关柜下口;
2.设备采购、调试及试验范围:除风机及其附件、塔筒及其附件、锚栓由招标人供货外,投标人采购范围包含:本标段300MW风电项目范围内的箱式变压器、箱变防护围栏、箱变监控系统、35kV集电线路的线路塔材、导线、光缆、绝缘子、接地材料、金具、跌落保险、避雷器、电缆及电缆附件、1座120m测风塔(含测风塔系统供货、安装、调试、接入升压站风功率预测系统、气象局备案、征地补偿等)、施工期安全监督智慧管控系统、及本标段范围内所有设备、试验及检查测试、保护定值提供、涉网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投标人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所有设备和材料(含甲供设备)的卸车、保管、各设备及系统厂家间的协调等,招标人有权参与投标方范围内主要设备的技术规范书审查、技术协议的谈判及签订工作。
3.施工范围:包含本标段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建设风机吊装平台、风电机组及箱变基础施工、桩基础、风电机组及塔架安装(包含塔筒门梯安装、塔筒吊装、叶轮组装、机舱吊装、叶片吊装、电气安装等)、35kV集电线路的建安工程、通讯工程(集团专用链路、生活网)、施工用水用电及临建设施【负责现场设计并修建本标段现场施工及施工人员生活所需要的临时设施,并在合同工程竣工或在投标人使用结束时,按招标人的要求拆除并恢复场地;建设现场临时施工道路、供暖、通讯(生活办公网络、无线对讲、手机信号)】、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植被恢复(植被恢复责任期为植被恢复施工完成后至项目整体竣工完成,责任期内负责补种及养护。最终责任期满后植被恢复条件达到环评水保批复及当地林草国土的要求,通过地方主管部门的验收,退还复垦保证金。施工期以及植被恢复责任期发生的任何林草、违法用地事件或处罚由投标人负责处理)、设备接口开放、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整个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4.其他工作范围:负责本标段工程范围内从施工准备到项目竣工验收的各项建设手续办理,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包含配合水资源论证批复、林草批复、建设用地批复(含地灾、压覆矿等建设用地其他组件部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水保(含监理、监测)、环保(含监理、监测)、气象(防雷)各项专项验收【含环保、水土保持、档案(标段范围内施工档案及项目整体档案验收配合)、复垦验收、施工期应急预案及备案(属地及华北能监局)、试运行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及应急能力评估(属地及华北能监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保测评、配合开展一省一集控工作、配合国电电力数字化管控平台的接入工作、配合公司数据中台接入工作、图纸审查、竣工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证件)】。负责本标段范围内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箱变及电缆调试、试验、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工程建安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等。负责办理本标段范围内的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许可证、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电价批复、供用电合同等相关手续。如果政府部门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手续,投标人协助招标人进行办理,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电力质监站各阶段检查、各级电网验收检查、政府各职能管理部门检查等项目各阶段专项检查及审查工作,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负责项目阻工协调工作,负责施工期间临时碾压、植被破坏、网围栏破除改造、道路出入口扩改建、扬尘、洒水、临时施工道路、植被恢复、临时设施拆除及恢复等工作的协调,承担一切费用。
办理锚栓、高强螺栓强度、预紧力、塔筒、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及工程质量评价等第三方检验、检测及建设期工程测量控制网建立(含施工、测量等)、风机基础沉降观测等成果报告,并支付全部费用。螺栓复检、沉降观测、防雷接地等专项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负责,第三方由投标单位负责委托并承担全部费用,但委托前须经招标方书面确认。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开工,2024年11月30日全容量投产,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通知确定。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1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