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一期2×320MW燃煤发电两台机组分别于2005年9月11日和12月8日投产发电;二期2×660MW燃煤发电两台机组计划2025年6月份投产发电。投标人负责全厂生产区域、生活区域以及厂外光伏区域消防服务和消防设备设施维保工作。
2.1.1招标范围:
(1)消防服务
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专职消防队服务,负责公司全厂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以及厂外光伏区域消防服务工作,主要有培训中心、食堂、公寓、停车场、生产办公楼、生产检修楼、发电机组、电缆层、电子设备间、开关室、供氢站、油库、尿素站、冷却塔、物资仓库、输煤等防火重点部位以及消防站、灰场、厂前生活区、厂外光伏区。
2.1.1.1负责全厂防火检查、动火监护、防火巡查、消防控制室值班、火警值班、专职消防队24小时执勤备战工作;
2.1.1.2负责全厂火灾扑救,参加地方消防救援部门联动服务工作;
2.1.1.3负责负责全厂水带(820条)、水枪(820支)、灭火器(3000具)、灭火器箱(1000只)消防沙池(50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50具)、防毒面具(100具)等消防器材装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及更换工作,以及后续增加的消防器材装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及更换等工作;
2.1.1.4负责消防车(2辆)日常检查、卫生保洁和发现故障汇报以及维修费用≤1000元以下维修保养等工作;
2.1.1.5负责消防站管理和站内消防器材装备检查、试验、维护保养、保洁等工作(面积1733.84平方米)(含门窗、地面、桌椅、器材等以及消防站及塔楼路面周围广场路面卫生保洁和缺陷上报);
2.1.1.6负责厂外光伏区域:梅街、贵航特钢、永宏、灰场、让塘等灭火器材检查、维护保养及更换等工作,以及往返交通(每月至少1次)
2.1.1.7后期承包区域内有新增消防相关设备也在维护范围内;
2.1.1.8参与应急抢险,协助反恐等工作。
(2)消防维保
2.1.1.8服务范围范围包括对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消防系统及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消缺更换、定期试验、防腐,配合消防专项部门的年检,项目范围内所有消防设备、消防管道保洁,保证公司内部的消防系统处于备用工作状态。
2.1.1.9设备范围界限
2.1.1.9.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全厂建筑范围内包括主机、手报、感烟探头、感温探头、声光、控制模块、监视模块、控制器、微机调制器、线型感温电缆、主机与各总线设备的连接线等,火灾报警控制器分机部分包括化水楼分机、输煤分机、干煤棚分机、尿素站分机和集控室分机的复视器、监视模块、控制模块及辅助设备;
2.1.1.9.2自动喷水消防系统的控制阀组以后的设备:全厂建筑范围内包括消防管道、雨淋阀组、湿式报警阀组、喷头;
2.1.1.9.3消火栓灭火系统:全厂范围内地面以上消防管道、消防栓、阀门,包括生活区、消防站、主厂房、集控楼、网控楼、燃油库区、供氢站、输煤、除灰、脱硫、化水、化水综合楼、主办公楼、生产检修楼、尿素站等建筑内管道、阀门、警铃、电磁阀、喷头、消火栓、消防箱盒等;
2.1.1.9.4气体灭火系统:集控楼、网控楼、脱硫综合楼、办公楼、生产检修楼建筑范围内包括IG541、七氟丙烷气体报警控制器、监视模块、控制模块、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紧急起、停按钮、警铃、闪灯、气体释放灯、气瓶、选择阀,瓶组,压力开关、压力表及喷头整套气体灭火系统;
2.1.1.9.5泡沫灭火系统:燃油库消防站内包括比例混合器、泡沫罐、橡胶囊、进水管(进水阀至出水阀)及进水阀、出液管及出液阀、放水阀、放液阀、胶囊排气阀、罐壳排气阀、控制箱及设备间其它消防附属组件;
2.1.1.9.6消防水炮系统:煤场煤棚消防水炮用水管道、水炮、阀门、管件及控制系统;
2.1.1.9.7消防供电设施:全厂建筑范围内包括消防系统电气设备电源电缆以对侧(项目范围外)电源开关出线桩头为界线,电源开关出线桩头拆接线不属于本项目,电缆及以下设备属于本项目。消防系统所有一次、二次、直流、交流电缆以对侧(项目范围外)电源开关出线桩头为界线,电源开关出线桩头拆接线不属于本项目,电缆及以下设备属于本项目;
2.1.1.9.8联动控制系统:全厂建筑范围内包括手报按钮及其线路的维保;
2.1.1.9.9二期煤仓间、原煤仓固定式低压CO2气体惰化系统,包括储罐、总控阀、检修阀、选择阀、安全阀、启动电动球阀、制冷机组、压力传感器、液位传感器、控制器、压力开关、集流管、管网、喷头、喷罩、充装阀、平衡阀、安全电动球阀,二期主厂房区域大型电缆竖井内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
2.1.1.9.10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应急广播与通讯系统:全厂建筑范围内包括应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电话主机、通讯线路等;
2.1.1.9.11消防系统专用设备间所有设备、照明开关、插座;
2.1.1.9.12报价人负责消防设备检修工作的焊接、起重等综合工种工作,消防设备、设施的零星油漆防腐工作;
2.1.1.9.13配合采购人完成技改项目的实施和其它配合性工作(承当采购人单独外委项目工作票负责人);
2.1.1.9.14火灾探测器每隔1年全部清理一遍,并做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
2.1.1.9.15设备分界:生活消防水、自喷淋消防水、高压消防水系统以地面为界,地面以上部分属于本项目,建筑内独立用于消防的管道、阀门属于本项目,消防泵房内消防设备不属于本项目;
2.1.1.9.16如果维保项目涉及到的项目界面划分不明确的,由采购人另行界定,报价人不得以此增加费用。
(3)服务期限:36个月(计划工期从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服务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贵铜公路66号(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江口大兴村境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不低于200万元消防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合同载明的服务期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