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别矿隶属于巴里坤西部矿区,位于巴里坤县城西北方向150km处,行政区划属巴里坤县大红柳峡乡管辖,矿区东西长2.4km,南北长1.8km,矿区面积12.139km2。吉矿隶属于巴里坤西部矿区,位于巴里坤县城西北方向140km处,行政区划属巴里坤县大红柳峡乡管辖,矿区北西—南东平均长5.7km,北东—南西平均长3.1km,矿区面积8.198km2。2024年5月1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出具了《关于核定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巴里坤别斯库都克露天煤矿等2处煤矿生产能力的复函》(矿安综函〔2024〕80号),同意别矿生产能力由200万吨/年核定至500万t/年、吉矿生产能力由200万吨/年核定至400万t/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要求两矿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别矿500万吨/年、吉矿400万吨/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作为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变更为别矿500万吨/年、吉矿400万吨/年的主要支撑文件。
本项目主要服务范围:对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开展技术服务,出具《别斯库都克露天煤矿500万吨/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吉郎德露天煤矿400万吨/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相关图件成果,方案内容及图纸确保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完成公告,满足别矿500万吨/年、吉矿4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变更条件。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工作,60日内完成评审及公示、公告。
2.4 服务地点:别斯库都克露天煤矿、吉郎德露天煤矿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3.2 资格要求2: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具有至少2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的编制业绩(提供合同、公示、公告等证明材料);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6月28日09:00到2024年7月18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