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长顺县朝核农业光伏电站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广顺镇境内,长顺交通区位优势明显,距省府贵阳市50公里,距黔南州府都匀市150公里,距贵安新区核心区仅10公里。均有省道、县道及乡村道路连接,交通较为便利。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共99.84MW(134.316MWp),新建1座广顺朝核110kV升压站。
2.3 项目工期:228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8月30日。
2.4 招标范围:长顺县朝核农业光伏电站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主要包含光伏场区和升压站及相关工程等),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测设计、征(租)林征(租)地(租地为5年期),森林植被恢复费,青苗补偿,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余物清理,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补偿,质量监督检查,建筑及安装工程(含光伏场区的防火工程),除光伏组件、储能以外的所有设备物资的招标及采购工作(含接入集控中心等设备)以及所有设备物资的接货及验收、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须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涉网试验、仿真验证试验要求。环水保工程及复垦复绿、专项验收、涉网手续、四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等以及全容量并网前完成行业主管部门、政府及电网公司等相关部门最新标准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或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3年、2022年、2021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19年-2023年)内具有3项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含在建项目)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经理。
3.1.6 中标人数:一个中标人 。
3.2 其他要求:1.不是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10日24:00时止